不但是防衛過當,還要治他個“破壞他人好事"罪。
小偷進門是給了你多大的面子啊,既然小偷進門,你應該感到高興。你倒好,不但沒好酒、好菜招待一番,還把人家打死了,這純粹是給臉不要臉,恩將仇報,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
人家小偷容易嗎?起五更,睡半夜,從來難睡半夜覺。望風找點,好不容易找到一個能撈到錢的客戶,心里別提有多高興了,擔驚受怕不說,進你家容易嗎?就憑這一點,就該拿個“小心翼翼,精神可嘉“獎了。
你怎么沒想想,人家小偷多仁慈啊,要
是你睡著了,給你一刀都沒舍得使,足夠你感恩一輩子了。你沒感恩也就罷了,打幾下子,人家小偷氣量大,也不會跟你計較。也可能是人家有些害羞情緒,根本就沒好意思跟你動手動腳的不文明,你純粹是拿人家客氣當福氣。
所以你不但叫防衛過當,還要再加上個“見義勇為史太郎”的罪名。
7歲女童商場偷拿玩具親媽報警,這是推卸教育責任還是正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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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歲女童商場偷拿玩具親媽報警,這是推卸教育責任還是正當教育?
這是一個典型的沒擔當不負責任的極端自私無知的母親行為,妄圖在眾目睽睽的場合下,試圖在向在場的人們說明:"玩具是我女兒偷拿的,不是我偷拿的,與我沒有一點關系啊",以此極力推缷、洗刷自己的教育責任,而將責任全部歸咨于小不懂事女兒身上的原因。要知道人因為一次事情而進公安局,其心理陰影和社會輿論的壓力是很難消除掉的,甚至是可以講影響到這個人的一輩子的。
一個七歲的小女孩天真無邪,對世間的一切都充滿好奇,尤其是自己喜歡心儀已久的玩具,在商場里突然發現了自己喜歡的玩具,順手拿著就玩了起來,這本是件很正常的事。我們都知道,父母親是孩子的第一個老師,父母親的一切言行都直接影響到孩子的。
在這件事上,如果是個負責任的母親發現了自己的孩子在商場偷拿了玩具時,有幾處理辦法:一是如果還沒出商場的大門,應及時帶著孩子到收銀處交費,并當場教育孩子以后在買東西時一定要先付了錢交了費才能拿出來的品德教育;二是如果已出商場大門,應及時帶著孩子回來,向商場收銀工作人員說明情況,檢討自己的對孩子教育責任,交齊貨款;三是如果母親本身就是一個愛貪便宜的人,在孩子偷拿玩具時被人發現,為了擺脫自己的尷尬境況而報警也是有可能的。
大媽組團偷年貨被抓,向警察求饒:我們60多歲了。大家怎么看
年齡大小不能成為逃避處罰的理由,否則,社會秩序將無法維持,隨之帶來的就是每個人的合法權益都無法得到保障。我國法律對部分輕微的違法行為對老年人有從輕或免除處罰的規定,但這些主要是針對過失犯罪,是出于對老年人權益的維護。但任何權益和自由都是要以不妨礙別人的權益和自由為前提,組團偷年貨,是有預謀的犯罪,是明知故犯,應該嚴懲不貸。這也說明加強道德建設迫在眉睫,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底線,一個有高尚道德的人是不會做出違法亂紀的事情來的。被逮到才知道自己60歲了,她在偷之前怎么不考慮這個會影響自己及家人的聲譽?所以,加強道德建設迫在眉睫,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
老人超市盜竊被抓,突然頭暈嘔吐尿失禁,其子索賠16萬合理嗎
老人在超市行竊被抓后,突然頭暈,嘔吐,尿失禁。他的兒子向超市索賠16萬,我們先來分一下,這位老人出現癥狀的原因。老人在超市行竊被抓到的時候,他突然緊張,所以出現頭暈,嘔吐,尿失禁的現象。在這期間,如果超市的人超市的工作人員,沒有對老人進行恐嚇和毆打推搡,那么老人發生頭暈,嘔吐,尿失禁的現象和超市是無關的。
一,老人在超市的偷竊行為是違法的,超市的工作人員發現后,有權維護超市的利益。從而這件事不難看出,這個老人一定在超市內拿了東西沒有給錢,而被超市的工作人員發現。有一些人總喜歡在超市偷偷摸摸拿一些小物品,大的物品是不容易帶出去的。
在這方面超市都有防范,被超市工作人員發現后,肯定向老人指出來。這位老人以為自己做的神不知鬼不覺,存在著嚴重的僥幸心理,當他被超市工作人員指出的時候,覺得自己的事情敗露,一方面兒太難看了,一方面還要面對著賠償,一般的超市都有偷一罰十或者偷一罰百的情況。
這位老人想到以上這種粉情況,所以一時太激動了,所以出現了頭暈,嘔吐,尿失禁的癥狀。他的兒子認為自己的老人出現這些癥狀,是和超市工作人員有關,他們抓了自己的老父親。
但是,你父親畢竟是在做違法的事情,人家超市工作人員,有權利維護自己的利益。
二,這位老人身體上一定有疾病隱患。一般老年人上了年紀,身體都存在一些疾病隱患,可能在平時沒事的時候,這些疾病沒啥反應,但是遇到特別激動或突發情況時,這些疾病就會突然發作。
從這種情況來看,老人的突然發病不屬于外因,是自己的心理變化引起了身體變化,從而引發了疾病,超市的工作人員對他并沒有進行恐嚇和毆打,沒有身體上的傷害。
當然,這種情況還要有相關動的具體調查,然后再做出決定。也后來有知情人講講述,這位兒子向超市提出的16萬索賠,也被法院駁回,超市執行自己正當的權益,這老人的兒子還不服氣,又上訴,上訴也被駁回。
法律的判決是公正的,如果這位兒子的16萬索賠獲得成功,那么,以后會有更多的老人,以仗著自己歲數大了身體有病,再去超市做偷盜的行為,使那么超市的人到底是管還是不管呢?
抓到偷盜老人引發發疾病,還要賠人家的醫藥費,這還哪還有天理了,這無形中助長了壞人的歪風邪氣。
記得以前有一個老人,進超市拿肉不付款,把肉偷著塞在懷里。最后終于被發現,照樣拿了錢,這位老人還想耍賴,他躺在地上裝病,裝作四肢僵硬不能說話了。但是超市的工作人員馬上打來了120,把他拉到了醫院一檢查,啥病都沒有。
這當然那個投肉的老人照樣付了肉錢,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有人進到超市以后,看到超市上琳瑯滿目的東西,又沒有人看著,就想偷偷摸摸拿一些,即使人家超市沒有監管措施,也不要存在僥幸心理。買東西就要拿錢,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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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晚上小偷正在偷自己東西,冷不防一棍子打死小偷是正當防衛嗎
本文簡介:不但是防衛過當,還要治他個“破壞他人好事"罪。小偷進門是給了你多大的面子啊,既然小偷進門,你應該感到高興。你倒好,不但沒好酒、好菜招待一番,還把人家打死了,這純粹是給臉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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